财会[2019]11号颁布时间:1970-01-01
有关单位,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为规范英国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中国存托凭证相关审计业务(以下简称沪伦通相关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现就认可英国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沪伦通相关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英国会计师事务所申请从事沪伦通相关业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英国依法注册成立,取得从事审计业务的执业资格,执业记录良好,处于正常执业状态;
(二)质量控制体系完备,具有良好的国际声誉和较高的市场认可度;
(三)在英国可以从事证券相关审计业务,并具备五年以上从事证券相关审计业务经验。
二、英国会计师事务所首次申请从事沪伦通相关业务,应当提交英国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沪伦通中国存托凭证审计业务报备表。
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财政部和证监会予以备案并对外公告获认可从事沪伦通相关业务的英国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三、在中国存托凭证存续期间,获认可的英国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信息变更的,应当在信息变更后的5个工作日内,填写英国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沪伦通中国存托凭证审计业务报备表,报备信息变更情况。
四、英国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沪伦通相关业务实行网上报备,报备网址为http://acc.mof.gov.cn。
五、英国会计师事务所应对报备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英国会计师事务所报备信息不齐全或者报备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财政部和证监会在收到报备材料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英国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视同未备案。
六、未按照本通知规定履行报备程序或提交虚假材料报备的,由财政部和证监会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已经认可的取消认可并予以公告,尚未认可的不予认可且列为重点关注对象。
附件:英国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沪伦通中国存托凭证审计业务报备表
财政部证监会
2019年7月29日
英国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沪伦通中国存托凭证审计业务报备表
请根据类型选择:首次申请信息变更 | |||
一、会计师事务所信息 | |||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文) |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英文) | ||
成立时间 | 持有的审计执业资格编号 | ||
组织形式 | 所属国际会计网络(如有) | ||
负责人姓名 | 职务 | ||
联系人姓名 | 职务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通讯地址 | |||
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制度情况 | |||
质量控制体系说明 | |||
适用的职业道德守则 | |||
三、会计师事务所职业声誉和胜任能力 |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5年以上从事证券(包括股票及债券)相关审计业务经验: 是,请填写相应信息并提交支持性文件 否 (1)自首次申请年度起(不含),前五个自然年度的证券相关审计业务客户名称(每一自然年度仅需填写资产规模最大的一家审计客户名称) (2)上述审计客户的审计报告(使用英文版本的,无需翻译件) | |||
在过去3年内,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其合伙人、注册会计师)是否因执行证券(包括股票及债券)相关审计业务存在执业质量问题: 1.被法庭判定有任何刑事犯罪,或者成为民事诉讼的被告方,且被判定应承担相关责任? (其中提到的法庭判定,包括法院的判定以及陪审团的裁决) 是,请填写相应信息并提交支持性文件 否 (1)诉讼的名称、立案日期以及案件编号 (2)受理该案件的法院、法庭或机构的名称及地址 (3)诉讼中与本所有关的所有被告名称 (4)诉讼涉及的审计报告中被审计实体名称 (5)诉讼中被告相关违法违规事实的描述 (6)诉讼程序的结果,包括对被告的任何判决或制裁 (7)提供上述支持性文件(使用英文版本的,无需翻译件) |
2.被监管机构行政处罚? 是,请填写相应信息并提交支持性文件 否 (1)公开的处罚公告、处罚日期以及公告编号 (2)进行处罚的机构名称及地址 (3)处罚中与本所有关的所有被处罚方名称 (4)处罚涉及的审计报告中被审计实体名称 (5)处罚相关违法违规事实的描述 (6)处罚的结果,包括整改措施,以及整改结果等 (7)提供上述支持性文件(使用英文版本的,无需翻译件) | ||||||||||
3.被行业协会暂停执业,或者被专业机构或行业协会拒绝加入,或者决定终止其申请? 是,请填写相应信息并提交支持性文件 否 (1)专业机构、行业协会的处理或决定、日期以及编号 (2)专业机构、行业协会的名称及地址 (3)处理或决定涉及的与本所有关的所有相关方名称 (4)专业机构、行业协会的决定可能涉及的审计报告中被审计实体名称 (5)专业机构、行业协会的决定中相关的事实描述 (6)处理或决定的结果,包括整改措施,以及整改结果等 (7)提供上述支持性文件(使用英文版本的,无需翻译件) | ||||||||||
四、最近一次涉及质量控制体系检查情况 | ||||||||||
检查时间 | 检查机构 | 检查机构所在国家 | 检查发现 | 检查报告 | ||||||
五、沪伦通中国存托凭证审计业务备案表(如适用)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证券代码 | 业务类别 | 审计期间 | 业务收费(万元) | 审计意见类型 | 签字 注册会计师 | |||
本会计师事务所申请从事沪伦通中国存托凭证相关审计业务,符合申请条件,谨此保证上述报备信息及所附材料全部属实。 负责人代表会计师事务所签字: | ||||||||||
备注:若因法律限制无法提供相关信息,请说明相应的法律限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