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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兰州卷烟厂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批复

国税函[2004]1250号颁布时间:2004-11-11

     2004年11月11日 国税函[2004]1250号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申请核定兰州卷烟厂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报告》(甘国税发 [2004]14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5号令) 的规定,对兰州卷烟厂生产的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不含增值税)核 定如下,自2004年10月1日起执行。   企业名称    卷烟牌号     烟支包装规格    计税价格元/条(200支)   兰州卷烟厂  塑盒吉祥兰州  25×(59+25)硬盒翻盖     213.68   兰州卷烟厂  纸盒吉祥兰州  25×(59+25)硬盒翻盖     128.21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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