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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2年第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2年第4号颁布时间:2002-02-09

     2002年2月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2年第4号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议通过的《2002年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 递物品征收进口税税率表》,海关总署重新修订了《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 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现予以 公布,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   对2002年3月1日前已携运或邮递进境、3月1日后办理海关征税手续的物 品,按从低原则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02年2月9日修订)   本表未列名物品的归类原则:   1、按物品的主要功能(或用途)归类;   2、物品的主要功能(或用途)无法确定时,按该物品各项功能(或用途)中税 率最高的税号归类;   3、物品不能按照上述1、2条归入相应税号时,按第1税号归类;   4、已归入某一税号的物品按其主要功能(或用途)归入相应项。主要功能(或 用途)无法确定时,归入其各功能中所适用完税价格最高的项。 第1号 书报、刊物、教育专用的电影片、幻灯片、原版录音带、录像带,金、银及 其制品,食品、饮料及本表2、3税号没有包括的物品[税率10%]  税 号               品  名  101 书报、刊物及其它各类印刷品  102 教育专用的电影片、幻灯片、原版录音带、录像带、地球仪、解剖模型、      人体骨骼模型、教育用示意牌  103 金、银、珠宝及其制品,包金饰品  104 食品、饮料:各种食用植物果实、蔬菜、肉类及其制品、水产品、乳制品、      糖制品、咖啡、茶叶等  105 补品:鹿茸,各种参及其制品,其它保健品、补品  106 农作物种子:各种谷物种子、菜籽、草籽、花籽及其它种植用种子  107 医疗、保健器材:包括各种医疗用仪器、器具;机械治疗、按摩器具;治      疗用呼吸器具;矫形器具;夹板及其它骨折用具;人造的人体部分;助听      器及为弥补生理缺陷或残疾而穿戴、植入人体内的其它器具;病人用拐杖,      病人用轮椅,其它医疗器材及上述器材的配件、附件;各种保健器具、用      具,按摩床、椅;化妆、美容专用工具  108 测量、计量用仪器、仪表:包括游标卡尺,绘图仪器,计算尺,显微镜,      天平,气压表,万能表,示波器,精密计度、计量器等  109 各种药品、药料:包括各种治疗、抗生、抗菌及预防用的药品和制成药品,      水解蛋白素,人造血浆,中成药,各种药用油、药品原料,化学药品,人      用疫苗、血清。动物药料和香料:柱角(广牛角),蛇颠角,牛黄,猴枣,      马宝,牛草结,羊草结,鹿肾,鹿鞭,海狗鞭,蛇胆及其它动物胆,蛇干,      龙骨,龟板,墨鱼骨,鹿茸趸,鹿角丝,斑螯,全蝎,蜈蚣,姜虫,彭鱼      腮,海龙,海马,海雀,金蝉花,蟾酥,石决明,珍珠粉及其它动物药料。      植物药料:豆蔻,豆蔻花,肉豆蔻,砂仁,肉桂,香茅油,丁香,丁香油,      咸薄荷,薄荷油,天麻,巴戟,杜仲,炮天雄(炮附子),冰片,梅片,      玉桂,琥珀,红花,番红花,霸王花,麻黄,石斛,冬虫草,白花蛇舌草,      槟榔,贝母,当归,甘香,茯苓,大黄,杞子,白正,北茂(黄茂),党      参,沙参,田七(三七),川莲,沉香,陈皮,珠灵豆,胡椒根,紫草茸,      茶辣及其它植物药料。矿物药料;包括辰砂,朱砂,硼砂,雄黄,咸秋石      等  110 打字机:包括手动打字机,电动打字机,电子打字机,电传打字机,打字      带及其他配件  111 体育用品:包括各种球类、棋类,一般体育活动、体操、竞技、游泳及其      它户内外活动用具及其配件、附件,如航空、航海模型,各种体育用球、      球拍、球网,各种棋类、棋盘,汽枪、猎枪及子弹等  112 厨房、卫生间用具:包括炊具、餐具、灶具、厨具、卫生用具、洁具。例      如手动绞肉机,食品研磨机及搅拌器,水果或蔬菜榨汁机,微波炉,电烤      箱,电炉灶,煤气灶,煤气点火器,家用洗碗机,菜刀,各种材料制的锅、      碗、餐具,厨房、卫生间陶瓷用具等  113 各种橡胶、塑料材料制品:热水袋,橡胶布、片、管圈,生胶片,补胶,      海绵,轮胎,蛇管,机器皮带,塑料花卉,塑料布、线、盒、桶、席,有      机玻璃制品等  114 工具:包括各种手提式手动工具及电动工具,例如千斤顶,各种手动刀、      剪、锉、磨、锯、钻、刨工具,丈量工具,修表工具,锤,斧,凿,钳子,      各种钉子,打包机,电烙铁,测电笔,电刨,电钻等  115 文化用品:各种书写用具及材料,照像簿,集邮簿,印刷日历、月历,放      大镜,绘图用具,绘图用颜料,装订用具,手摇、电动削铅笔器,电子计      算器,电子字典,算盘,誊写钢板等  116 乐器:包括各类键盘弦乐器、风琴、手风琴、管乐器、打击乐器,电声乐      器、节拍器、音叉和各种定音器等,上述乐器的配件、附件  117 鞋靴:包括各种材料制鞋、靴,鞋面、底、跟,鞋带,鞋油,鞋粉,橡胶      及塑胶屐皮等  118 家具:包括各种材料制的沙发、组合式家具、柜、橱、台、桌、椅、床、      床垫、坐垫等  119 杂项物品:包括花卉、苗木,润滑油,油漆,室内装修用品,酒精,手提      包、箱,各类玩具,钓鱼用具,吸尘器,电风扇、电熨斗,地板打蜡机,      电动剃须刀,电动毛发推剪器,吹风机,充电器,电压整流器,电插头,      开关,灯具,除湿冷暖风机,增、除湿机,电暖器,热水器,空气清新机,      电话机,电话传真机,家用地毯洗涤机,电子游戏机,缝纫机,毛衣编织      机,便携式小型望远镜,眼镜,上述物品的配件、附件;洗涤用品,护发      用品,发夹,艺术品,收藏品及古物等  120 邮票:包括中国及境外各种邮票、小型张、纪念封  121 其它物品 第2号 纺织品及其制成品,照相机、数码相机、摄像机、摄录一体机、其它电器用 具,自行车、手表、钟表及其配件、附件,化妆品[税率20%] 税 号             品  名  201  棉花(包括原棉、子棉、废棉)、木棉、麻皮、丝棉、人造棉、合成棉  202  棉,麻,毛,真丝,人造丝及其它材料制线、丝、纱、绳  203  棉、麻、毛、真丝、人造纤维、合成纤维纺织品和针织品,皮革  204  各种材料制衣着、头巾、围巾、领带、帽子、手套、袜子、手帕、床上       用品、毛巾、浴巾、桌布、窗帘布及其它纺织制成品,皮革制成品  205  电视接收机:包括电视机,电视收音联合机,电视收音录音联合机,电       视录像联合机,视频投影仪,投影电视,上述物品的配件、附件  206  电冰箱及其配件、附件  207  洗衣机、洗衣干衣一体机、干衣机(烘干机),上述物品的配件、附件  208  收(放、录)音机:包括收音机、录音机、收录音机、手提式收、录、       放音、电唱、激光唱盘一体机。数码录放音器,上述物品的配件、附件,       录音带、激光唱盘  209  收录放音(像)组合机:音响组合机、(单)功能座、音箱、自动伴唱       机、卡拉OK混音器  210  录(放)像机:包括录像机、放像机、激光视盘机,上述物品的配件、       附件,录像带、激光视盘  211  空气调节器及其配件、附件  212  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其配件:包括微计算机及其外部存储、输入、输出       设备和附件、零部件  213  摄影(像)设备及其配件、附件:照相机,数码照相机,摄像机,数码       摄像机,电影摄影机,电影放映机,照相制版机及其配件、附件;银幕,       照相机镜头,放大机,各种胶卷,胶片,感光纸,镜箱,闪光灯,闪光       灯泡,滤色镜,测光表,曝光表,遮光罩,半身镜,接镜环,取景器,       自拍器,三脚架,洗像盒,显影罐及其它照相器材,冲洗设备和冲洗用       化学剂等  214  便携式复印机、幻灯机、图片投影仪及其配件、附件,幻灯片  215  自行车,三轮车,上述车辆配件、附件  216  各种手表,怀表,秒表,带有计算器的手表,上述表用配件、附件  217  闹钟,座钟,挂钟,台钟,落地钟,钟用配件、附件  218  化妆品:包括各种香水,香粉,花露水和其它化妆品 第3号 烟、酒[税率50%]  301  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包括香烟,雪茄烟,烟丝,烟叶,嚼烟,鼻       烟,碎烟,烟梗,烟末  302  各种内服的酒、健身酒、药酒(只适宜外用的药酒归入税号第1号) 附件2: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02年2月9日修订)   第一号 书报、刊物、教育专用的电影片、幻灯片、原版录音带、录像带,金、 银及其制品,食品、饮料及本表2、3税号没有包括的物品 [税率10%] 税 号  品 名 及 规 格           单 位   完税价格 (人民币:元) 101 书报、刊物及其它各类印刷品         另行确定 102 教学专用的电影片、幻灯片、 原版录音带、录象带 幻灯片 片 10.00 录音带 盘 10.00 录象带 盘 50.00 其它 件 另行确定 103 金、银、珠宝及其制品 件 另行确定 104 食品、饮料 食品 食用植物果实及制成品 千克 50.00 食用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千克 50.00 水产品 高级水产品 千克 另行确定 其它 千克 50.00 调味品 千克 200.00 食用菌 千克 50.00 饮料 茶叶 千克 200.00 咖啡 千克 200.00 其它 千克 另行确定 其它 千克 另行确定 105 补品 千克 另行确定 106 农作物种子 各种谷物种子、菜籽、草籽、花籽及 千克 50.00       其它种植用种子 107 医疗、保健器材 医疗器材 件 另行确定 保健器材 件 1000.00 按摩床、椅 件 6000.00 108 测量、计量用仪器、仪表 精度十分位及以下 件 200.00 精度百分位以上 件 另行确定 109 各种药品、药料 另行确定 110 打字机 手动式 台 200.00 电动式 台 500.00 电子式 台 2000.00 111 体育用品 各种球类 个 另行确定 各种棋类 套 100.00 各种运动器具、用具 件 500.00 多功能健身器具 件 另行确定 112 厨房、卫生间用具 微波炉 台 800.00 家用洗碗机 台 1500.00 炊具 件、台、把 另行确定 餐具、刀具 把、个 50.00 灶具 件、台 800.00 厨具 件、台 400.00 卫生用具、洁具 件 500.00 113 各种橡胶、塑料材料制品 件 另行确定 114 工具 小件套装工具 套 200.00 其它 手动工具 件 100.00 电动工具 件 1000.00 115 文化用品 电子计算器 个 200.00 电脑记事簿 个 1000.00 电子字典 个 1000.00 其它 件 另行确定 116 乐器 钢琴 三角钢琴 架 50000.00 其它 架 另行确定 电子琴 49键及以上 台 1500.00 49键以下 台 800.00 其它 件 另行确定 117 鞋靴 旅游鞋 双 200.00 皮鞋 双 300.00 其它 双 另行确定 118 家具 真皮家具 件 3500.00 其它 件 另行确定 119 杂项制品 电风扇 台 400.00 电熨斗 个 200.00 电吹风机 个 200.00 电动剃须刀 个 200.00 地板打蜡机 台 500.00 缝纫机、编织机 手动 台 400.00 电动 台 800.00 电子 台 2000.00 配件、附件 件 50.00 注:机头按整机完税价格80%估价 吸尘器 400W及以下 台 400.00 注:每增加100W加价100元 除湿冷暖风机 台 1500.00 增、除湿机 台 1000.00 电暖器 台 1000.00 热水器 台 1000.00 空气清新机 台 1000.00 电话机 手持移动电话 台 2000.00 电话传真机 台 3000.00 可视电话 台 2000.00 其它 台 500.00 配件、附件 件 200.00 游戏机 光盘游戏机 台 3000.00 卡式游戏机 台 400.00 掌上游戏机 台 50.00 游戏盘、卡 个 60.00 其它 件 另行确定 120 邮票 中国邮票、小型张 张 另行确定 港澳台、外国邮票 张 5.00 港澳台、外国小型张、纪念封 张 10.00 121 其它物品 另行确定 第二号 纺织品及其制成品,照相机数码相机、摄像机、摄录一体机、其他电器用具, 自行车、手表、钟表及其配件、附件,化妆品[税率20%] 税 号 品 名 及 规 格 单 位 完税价格 (人民币:元) 201 棉花(包括原棉、子棉、废棉)、木棉、 麻皮、丝棉、人造棉、合成棉 棉花 千克 40.00 木棉、麻皮、丝棉 千克 80.00 其它 千克 50.00 202 棉,麻,毛,真丝,人造丝及其它材 千克 100.00 料制线、丝、纱、绳 203 棉、麻、毛、真丝、人造纤维、合成 纤维纺织品和针织品,皮革 棉、麻、毛、真丝、人造纤维、合 米 50.00 成纤维纺织品和针织品 皮革 千克 300.00 204 各种衣料制衣着、头巾、围巾、领带、 帽子、手套、袜子、手帕、床上用品、 毛巾、浴巾、桌布、窗帘布及其它纺 织制成品,皮革制成品 各种衣料制衣着 外衣 皮衣 裘皮衣 件 另行确定 其它 件 1500.00 其它材料制衣着 长外衣 件 500.00 其它 件 另行确定 内衣 长内衣 件 200.00 短内衣(包括背心、内裤等) 件 100.00 衬衫、T恤衫 件 300.00 其它 件 另行确定 床上用品、其它纺织制成品 床上用品 毛毯、被子、床罩 条、件 400.00 其它 件 另行确定 其它纺织、皮革制成品 棉制品 条、件、对 80.00 麻、毛、真丝制品 条、件、对 150.00 皮革制品 条、件、对 200.00 其它 条、件、对 另行确定 205 电视接收机 液晶/等离子电视机 台 另行确定 其它彩色电视机 8英寸及以下(含液晶袖珍式) 台 500.00   注:8至40英寸,每增加1英寸加价150元;40英寸以上,以40英寸价格为基础, 每增加1英寸加价500元 黑白电视机 12英寸及以下 台 400.00 注:每增加1英寸加价100元 电视录(放)像一体机 14英寸及以下 台 1500.00 注:每增加1英寸加价200元 配件 同轴电缆 千克 10.00 馈线 千克 10.00 其它 件、个、副 100.00 注:显像管的完税价格分别按整机的30%估价 视频投影仪 台 另行确定 206 电冰箱及其配件、附件 100公升及以下 台 1000.00 101-200公升 台 2000.00 201-250公升 台 3000.00 251-300公升 台 5000.00 301公升及以上 台 10000.00 配件、附件 制冷剂 升 40.00 压缩机 台 1100.00 电脑控制板 个 500.00 其它 件 200.00 207 洗衣机、洗衣干衣一体机、干衣机(烘干机), 上述物品的配件、附件 半自动 台 1000.00 全自动 台 2000.00 滚筒式 台 3000.00 洗衣干衣一体机 台 4000.00 干衣机(烘干机) 台 1500.00 配件 电脑控制板 个 500.00 其它 个 200.00 208 收(放、录)音机 收音机 四波段及以下 台 100.00 四波段以上 台 300.00 立体声小型播放机 单功能 台 150.00 两功能及以上 台 800.00 录音机 微型卡式录音机 件 300.00 其它 件 200.00 便携式数码录(放)音器 件 1000.00 其它收录音机 台 500.00 电唱机 唱机 台 600.00 激光唱机(含便携式) 件 1000.00 收音、录音、电唱、激光唱盘一体机 台 2000.00 配件、附件 原版录音带 盘 10.00 空白录音带 盘 5.00 唱片 张 50.00 激光唱盘(CD) 张 60.00 其它 个、件、对 另行确定 209 收录放音(像)组合机 标准配置型可含功放、调谐、录音、 套 5000.00 激光唱盘、均衡、LD、VCD、DVD等视 盘功能、处理器及配套的音箱(由功能 座组合的音响只能含一个视盘功能座) (单)功能座(视盘功能座除外) 件 1500.00 音箱(包括主音箱和超重低音音箱) 个 1000.00 自动伴唱机 台 2000.00 卡拉OK混音器 台 400.00 配件、附件 个、件、对 200.00 210 录(放)像机 放像机 台 1000.00 录像机 台 2000.00 激光视盘机及机座(LD、VCD、SVCD、DVD等, 台 1500.00 含便携式) 配件、附件 原版录像带 盘 50.00 空白录像带(包括自录和转录) 盘 30.00 激光视盘(LD、VCD、DVD等) 张 100.00 其它 个、件 另行确定 211 空气调节器及其配件、附件 2匹及以下 台 3000.00 2匹以上 台 另行确定 配件、附件 压缩机 台 1500.00 其它 个、件 另行确定 注:一匹≈9000BTU 212 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其配件 微型计算机 便携式 台 5000.00 台式主机(含健盘) 台 2000.00 配件、附件 17英寸以下显示器 台 1200.00 17英寸及以上显示器 台 3000.00 17英寸以下液晶显示器 台 3000.00 17英寸及以上液晶显示器 台 5000.00 磁盘 盘 10.00 键盘 台 200.00 扫描仪 台 1500.00 驱动器 台 1000.00 打印机 激光打印机 台 3000.00 其它 台 1200.00 功能卡 件 800.00 其它 件 另行确定 213 摄影(像)设备及其配件、附件 数码照相机 同轴取景 台 4000.00 旁轴取景 台 2000.00 配件、附件 件 另行确定 其它照相机 同轴取景式(含标准镜头) 自动 架 2500.00 非自动 架 1500.00 旁轴取景式(包括双镜头) 固定焦镜头 架 600.00 变焦镜头 架 1000.00 110型相机 架 500.00 即影即有相机 架 1000.00 其它 架 另行确定 镜头 标准镜头(焦距=50mm) 个 1000.00 中距变焦镜头(焦距范围=28mm-210mm) 个 2000.00 其他 个 另行确定 照相机机身 自动 个 2000.00 非自动 个 1200.00 冲印设备 件 另行确定 配件、附件 闪光灯 个 500.00 胶卷 个 20.00 其它 件 另行确定 数码摄像机 数码摄像机 台 5000.00 配件、附件 件 另行确定 其它摄像机 手持式 台 2000.00 其它 台 另行确定 配件、附件 件 另行确定 214 更携式复印机、幻灯机、图片投影仪 及其配件、附件,幻灯片 便携式复印机 台 3000.00 幻灯机 手动式 台 200.00 自动式 台 1000.00 图片投影仪 台 800.00 配件、附件 幻灯片 片 10.00 其它 件 50.00 215 自行车,三轮车,上述车辆配件、附件 脚踏车(不带发动机) 自行车 辆 600.00 三轮车 辆 500.00 童车 辆 100.00 其它 辆 另行确定 配件、附件 件 50.00 216 各种表及其配件、附件 手表、怀表、秒表 高级名贵表 块 另行确定 其它 块 200.00 配件、附件 件 另行确定 217 各种钟及其配件、附件 闹钟、座钟、挂钟、台钟 台 200.00 落地钟 台 600.00 钟用配件、附件 件 50.00 218 化妆品 香水 高级香水 瓶 另行确定 其它 瓶 100.00 其它化妆品 件 50.00 第三号 烟、酒[税率50%] 税 号 品 名 及 规 格 单 位 完税价格 (人氏币:元) 301 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 香烟 支 0.40 雪茄 支 2.00 烟丝 克 0.40 302 各种内服的酒、健身酒、药酒 啤酒 瓶(不超过750ml) 5.00 酒精含量12度及以下的餐酒 瓶(不超过750ml) 100.00 酒精含量12度以上 瓶(不超过750ml) 500.00   注:本表所列完税价格与应税物品实际价格相关悬殊达到5倍(或1/5)及以上程 度的,经现场科级领导同意,可采取另行确定价格原则或按物品实际价格计征税赋。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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