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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发《北京海关对北京市羊毛制品保税集团的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

(88)京关税字第522号颁布时间:1988-02-14

     (88)京关税字第522号 北京纺织工业总公司: 为促进对外加工贸易的发展,加强海关对进料加工生产出口产品的管理,现将我 关制定的《北京海关对北京市羊毛制品团的监管办法》(试行期一年)发给你公司,请 转发有关公司、工厂、并负责组织实施。         一九八八年二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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