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综合法规 > 正文

关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报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监一货[1990]116号颁布时间:1990-01-15

     监一货[1990]116号 广东分署,各局、处级海关: 我司以监一货(190)111号文转发了经贸部《关于公布我国首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 企业名单的通知》,对原已在口岸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企业,如中国远洋运 输总公司所属国际运输代理企业,中国外轮代理公司所属运输企业,以及铁路、民航 等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可继续从事代理报关业务。特此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