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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确定进口改良种用活动物的品种范围及管理办法的通知

[88]署税字第86号颁布时间:1988-01-28

     1988年1月28日 [88]署税字第86号 广东分署、各局、处级海关: 为便于各关归类征免,根据农牧渔业部[1996]农(牧)字第20号文 件颁发的《农牧渔业部关于进出口种畜(禽)审批暂行办法》(详见附件),现对 《海关进口税则》所列税号01.01至01.06改良种用活动物的品种范围及管 理办法规定如下: 一、凡列入税则税号01.01至01.06项下的"改良种用"活动物必须 是用于繁殖、培养推广或用以改良国内品种用的优化品种,一般是世界上的著名品种 或优势杂交组合配套系,具有较高生产性能或独特的经济性状。 二、对进口归入税则税号01.01至01.06项下的"改良种用"活动物, 海关应凭农牧渔业部在进出口种畜(禽)审批表上加盖的"农牧渔业部进出口种畜( 禽)审批专用章"作为确定根据。 附件:农牧渔业部[1986]农(牧)字第20号:关于颁发《农牧渔业 部关于进出口种畜(禽)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 一九八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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