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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批复上海市2009-2010年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的通知

财办行[2009]64号颁布时间:2009-11-17

上海市财政局:
  你局《关于确定上海市2009-2010年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第二批)的请示》(沪财行[2009]32号)收悉。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2009-2010年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财行[2008]152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报来的15家饭店中,上海广场长城假日酒店和上海铁道宾馆为出差定点饭店,其他13家饭店为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
  二、请做好与上述饭店的定点协议签订工作,并将协议书副本汇总后送财政部行政政法司备案。
  三、请按照《通知》的要求,组织和督促增补饭店抓紧在“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查询网”上注册,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确定的价格等填列相关信息。接本通知后,争取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此项工作。
  四、请你局做好定点饭店的信息审核和日常管理,督促定点饭店认真履行协议。对于违反协议规定的定点饭店,按照有关办法处理。
                                  财政部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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