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办行[2009]65号颁布时间:2009-11-17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你厅《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申请增加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的请示》(藏财行字[2009]61号)收悉。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2009-2010年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财行[2008]152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厅报来的8家饭店为出差定点饭店(以更新后名单为准)。
二、请做好与上述饭店的定点协议签订工作,并将协议书副本汇总后送财政部行政政法司备案。
三、请按照《通知》的要求,组织和督促增补饭店抓紧在“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查询网”上注册,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确定的价格等填列相关信息。接本通知后,争取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此项工作。
四、请你厅及所属各地级财政部门做好定点饭店的信息审核和日常管理,督促定点饭店认真履行协议。对于违反协议规定的定点饭店,按照有关办法处理。
财政部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