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部关于对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进行巡视检查的通知
国科办财字[2007]112号颁布时间:2007-12-25
为加强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以下简称科技经费)的监督管理,实现科技经费监督关口前移,做到对科技经费支出情况的事前和事中监督,根据《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财字[2007]393号)有关规定,科技部巡视检查工作组将对你单位科技经费支出管理情况进行巡视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视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本次科技经费巡视检查的范围是“十一五”以来你单位承担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单位财务管理和制度建设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单位基本会计制度、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和财务报销制度、科技经费管理制度等。
2.单位科技经费的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单位科技经费预算编制和申报的程序,科技经费拨付和预算调整程序,预算执行和经费使用中的管理程序,科研设备及大宗物品的采购管理程序,单位材料费、劳务费、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费等科技费用报销标准及手续等。
3.单位科技经费的使用情况。实地抽查会计凭证,发现和纠正单位在科技经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单位有无截留合作单位项目经费的情况,有无科技项目配套资金不到位的情况,有无违反规定发放人员费的情况,有无预算调整幅度过大未办理报批手续的情况,有无超标准超范围使用项目经费的情况等。
4.单位在科技经费预算编制和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5.需要巡视检查的其他内容。
二、巡视检查的工作方式
1.听取汇报。巡视检查工作组听取你单位科技经费管理和使用的总体情况汇报,了解单位科技经费实际管理和使用情况,以及在科技经费预算编制、申报、执行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召开座谈会。巡视检查工作组召开座谈会,围绕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向你单位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主要科研人员和从事科技、财务管理的人员了解情况,征求意见。
3.实地收集、查阅资料。巡视检查工作组根据你单位提供的项目清单、项目预算书和财务资料等,通过实地收集、查阅和整理资料,深入了解你单位科技经费管理和使用的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帮助单位查找财务漏洞,规范科技经费管理工作。
三、巡视检查的时间安排
按照巡视检查工作的总体安排,本次巡视检查的时间安排在2008年1月,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做好巡视检查工作的准备
请你单位按照巡视检查工作的内容,准备相关资料。为保证巡视检查工作顺利实施,请你单位指定1名同志具体负责巡视检查的联系工作,并于2008年1月3日前,将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我部。
联系人:徐茂亮,联系电话:010-58881633。
科学技术部办公厅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