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补充规定
财评字[1999]302号颁布时间:1999-06-30
1999年6月30日 财评字[1999]302号
为规范金融企业资产评估,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
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评字[1999]91号)(以下简称财评字91号文)的精神,
我们就金融企业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做如下补充规定。
本补充规定适用于商业银行、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和证
券公司等金融企业的资产评估。考虑金融企业资产评估的特点,我们在评估目的、评
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的选取等方面对财评字91号文的某些规定作了一些调整和补充。本
补充规定与财评字91号文规定不同的,按本补充规定执行;未作补充和调整的,仍按
财评字91号文的规定执行。
一、评估报告书
(一)关于评估目的
当资产评估是为委托方提供咨询服务,或作为某种经济决策的参考依据时,其评
估目的应表述为"为×××经济行为提供决策咨询或参考"。
(二)关于评估范围和对象
在企业整体资产评估中,对未纳入评估范围的企业商誉、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
应在评估范围中予以说明。
(三)关于评估基准日
要写明评估基准日的确定是否考虑了利率和汇率调整变化,以及主要贷款的到期
时间等因素;如评估中采用的利率和汇率不是基准日的标准,应加以说明。
(四)关于评估依据
1.信贷资产的权属依据应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本,如贷款合同、协议、资金
拨付证明(凭证)等。担保(抵押、质押、保证)贷款还应包括抵押登记证明、担保
方出具的保证等。涉及多家担保的,须逐一出具。
2.信贷资产评估的取价依据主要包括金融主管机关发布的贷款等级划分或贷款风
险分类标准、企业信用等级划分标准,以及国家调整利率和汇率的政策性文件等。
(五)关于评估方法
运用重置成本法的原理对信贷资产进行评估时,如以贷款等级划分方法评定贷款
质量,并由此确定贷款的风险损失率,进而估算出该项信贷资产价值时,应详细阐述
评定估算过程、有关计算公式和评价依据。
(六)关于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之间发生国家金融政策的调整,如存贷款利率和
汇率调整,并对企业资产和负债及评估结果具有影响时,应作出提示,并估计出影响
程度;当政策调整对企业资产和负债以及评估结果产生重大影响时,应重新确定评估
基准日进行评估。
二、评估说明
(一)关于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概况的说明
1.在说明企业资产、财务、负债状况和经营业绩时,应重点说明企业信贷资产状
况及有关证券和投资业务经营情况。
2.主要信贷资产的评估如涉及债务方资产评估或资信评价时,还应适当说明债务
方的资产、财务、负债和业绩等有关情况。
(二)关于评估目的说明
当评估目的是为制定经济决策进行咨询时,应说明评估结果仅在该决策中起参考
作用。
(三)关于评估范围的说明
1.对纳入评估范围的信贷资产要按贷款分类重点说明,包括账面金额、发生时间、
贷款年限和是否逾期等,担保贷款还应说明抵押资产或保证方的状况。
2.对应收账款中的应收利息需对应本金进行说明。
(四)关于可能影响评估工作的重大事项说明
进行信贷资产评估时,发现有合同或协议条款不清,并可能导致争议或纠纷问题
的,应具体说明。
(五)关于资产清查核实情况的说明
1.信贷资产储蓄存款的清查要说明是逐笔核对还是抽查,如为抽查应说明抽查方
法和比例。
2.在清查结论中,应对贷款合同条款不清、存放同业款项和同业存放款项的对方
为非金融机构等情况作出说明。
(六)关于评估依据的说明
1.要重点说明与此次评估相关的国家信贷政策调整情况及其相应文件依据。
2.对贷款质量的判定,要说明所依据的贷款等级划分标准。
(七)关于评估技术的说明
评估技术说明应按金融企业会计科目划分,并对债权资产进行重点说明。
1.流动资产:流动资产评估技术说明应按以下科目分别撰写:现金及银行存款、
中央银行再贷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款项、存放联行款项、拆出资金、短
期贷款、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短期投资、自营证券、代理证券、买入
返售证券、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一年内到期的长期投资、其他流动资产。
其中,存放同业款项、存放联行款项、拆出资金、短期贷款、应收账款(重点是
应收利息)科目应详细说明是否对存放或借款单位的资信情况、发生时间、逾期时间、
逾期原因等因素进行了解和分析,说明清查核实的方法、过程和结果,说明贷款质量
等级和风险损失率的确定方法和计算过程等。
2.长期资产:长期资产评估技术说明应按以下科目分别撰写:中长期贷款、贷款
呆账准备、应收租赁款、长期投资、投资风险准备、固定资产原值和净值、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清理、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
其中,中长期贷款应按短期贷款要求的内容详细说明,并对贷款单位的使用情况
作出说明。 3.无形资产:无形资产评估的技术说明应主要陈述企业商誉、特许经
营权的评估方法、评估过程、选用的技术参数等情况,同时对土地使用权的评估情况
重点作出说明。
4.递延资产、其他长期资产和其他资产也要作出适当的评估技术说明。
5.流动负债:流动负债的评估技术说明应按以下科目分别进行:短期存款、短期
储蓄存款、财政性存款、向中央银行借款、同业存放款项、联行存放款项、拆入资金
、应解汇款、汇出汇款、委托存款、应付代理证券款项、卖出回购证券款项、应付账
款、其他应付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应付利润、预提费用、发行短
期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其他流动负债。
其中,短期存款、短期储蓄存款、同业存放款项、联行存放款项、拆入资金、委
托存款、应付账款等应说明是否对存款和拆入资金的性质、存款期限、到期时间及可
能发生的利率调整等因素进行预测和分析。
6.长期负债:长期负债评估的技术说明应包括长期存款、长期储蓄存款、保证金、
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和其他长期负债的说明。除对前款要求的事项进行说明外,还
应分析有无未到期提前支付、兑付或偿还等影响企业债务和资金运转情况的因素。
7.其他负债:如数额及所占比重不大,可简要说明。
(八)关于整体资产评估采用收益现值法的说明
1.收益现值法的应用简介;
2.企业的经济状况,包括信贷规模、资本充足率、利润水平及相关的财务指标,
并分析不良债权所占比重;
3.企业主要债权资产的分布情况,包括行业分布、地区分布、企业类型分布,及
主要债务人的情况;
4.企业主要经营项目的效益情况,包括信贷业务、自营和代理证券业务、投资业
务等;
5.国家信贷政策的调整情况及主要贷款分布行业的产业政策情况;
6.评估依据、折现率及有关参数的选取、评估过程和评估结论。
(九)关于评估结论
金融企业资产评估结论,除按财评字91号文规定的格式进行陈述和分析外,还应
补充说明委托方是否提供了与评估有关的全部资料。如因涉及商业机密等客观条件限
制未能提供,应指出该评估结论的局限性。
三、评估报表格式
(一)表式分类
金融企业资产评估报表格式为三级,即汇总表、分类汇总表和明细表。
1.汇总表包括:
(1)金融企业资产评估结果汇总简表(表1):此表简要反映资产评估的总体结
果;
(2)金融企业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表2):此表全面反映资产评估的总体结果;
(3)主要债权资产清查评估结果汇总表(表3):考虑金融企业资产结构和特点
而设置,综合反映金融企业各项贷款、对外存款、拆出资金和与金融业务相关的应收
款项的评估结果;
(4)应收利息清查评估结果汇总表(表4):考虑金融企业会计核算的特点,
即贷款本金与利息分开核算的要求而设置,综合反映应收利息的评估结果,并与主要
债权资产评估结果分类汇总表中的应收利息栏目相对应;
(5)有价证券清查评估结果汇总表(表5):考虑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特点而
设置,综合反映自营证券、代理证券、买入返售证券等的清查评估结果;
2.分类汇总表按金融企业资产负债表一级科目设置,为金融企业资产评估结果
汇总表(表2)的附表。包括:
(1)流动资产清查评估分类汇总表(表2-1):反映流动资产评估的总体结
果;
(2)长期资产清查评估分类汇总表(表2-2):反映长期资产评估的总体结
果;
(3)无形资产清查评估分类汇总表(表2-3):反映无形资产评估的总体结
果;
(4)递延资产清查评估分类汇总表(表2-4):反映递延资产评估的总体结
果;
(5)其他长期资产清查评估分类汇总表(表2-5):反映其他长期资产评估的
总体结果;
(6)其他资产清查评估分类汇总表(表2-6):反映其他资产评估的总体结果;
(7)流动负债清查评估分类汇总表(表2-7):反映流动负债评估的总体结果;
(8)长期负债清查评估分类汇总表(表2-8):反映长期负债评估的总体结果;
(9)其他负债清查评估分类汇总表(表2-9):反映其他负债评估的总体结果。
3.明细表按金融企业资产负债表二级科目设置,为分类汇总表的附表(详见表式)。
(二)表中有关栏目的说明
1.风险损失率:适用于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和呆账贷款,考虑贷款方式、逾期时
间、债务人状况以及贷款质量等级等方面的因素来确定;
2.贷款方式:包括信用、担保(抵押、质押、保证)和贴现贷款等;
3.逾期时间:按贷款的实际逾期天数列示;
4.债务人状况:主要考虑企业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及净资产收益率
等,通过计算各类数据,确定债务人状况分别为良好、一般、合格、不佳和恶化;
5.贷款质量等级:依据人民银行《贷款风险分类指导意见》(银发[1998]151号)
的规定划分并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