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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合同的法定解除?

颁布时间:1999-09-14

  【中华财税网北京09/14/99信息】 法定解除,指合同生效后,没有履行或 者未履行完毕前,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时,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关 系消灭。   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有:   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 行主要债务的;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既区别有又有联系。其区别表现在:  1.法定解除是法律直接规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当条件具备时,解除权人可 直接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而约定解除是当事人双方的法律行为,一方的行 为不能导致合同解除。   2.法定解除的条件主要是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不能实现合同的目的; 而约定解除不一定以违约为条件。其联系表现在:约定解除可以对法定解除作补 充,比如约定违反合同中的任何一项规定,不论程度如何,均可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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