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9日 国税函[2005]414号
北京、上海、天津、辽宁、河北、河南、山西、山东、江苏、湖北、四川、新疆、广
东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新兴(集团)总公司《关于新兴集团总公司及所属机构向所属企业收取
总机构管理费的请示》(新总财字[2004]317号),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通知》(国
税发[1996]17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
补充通知》(国税函[1999]13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总机
构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5]115号)的有关规定,
经审核,同意该公司及所属机构2004年度向所属企业提取总机构管理费3050
万元(详见附件)。其所属企业按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规
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应进行纳税调整。该公司提取的管理费年终如有结余,应并入
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总局上述三个文件的规定精神,在该公司及其所属企业进
行年终纳税申报时,对其总机构管理费的提取、使用、税前扣除等有关事项进行严格
审核和管理。
附件:中国新兴(集团)及所属机构2004年度所属企业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标准
序号 企业名称 金额 单位所在地
一、 中国新兴(集团)总公司所属企 2080
业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标准
1 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 601 北京市海淀区
2 中国新兴进出口总公司 320 北京市海淀区
3 中华保得交通总公司 95 北京市海淀区
4 北京戎利实业总公司 87 北京市海淀区
5 中国新兴保信建设总公司 368 北京市西城区
6 北京华天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348 北京市怀柔区
7 中国新兴矿产化工公司 104 北京市海淀区
8 新兴宾馆 34 北京市海淀区
9 江苏淮海盐化厂 103 江苏省淮安市
二、 中华保得交通总公司所属企业总 448
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标准
10 中华保得交通总公司天津公司 147 天津市塘沽开发区
11 北京保得国际货运代理有限责任 20 北京市丰台区
公司
12 四川西南保得实业发展公司 27 四川省成都市
13 新疆保得实业发展公司 19 新疆乌鲁木齐市
14 威海天一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33 山东省威海市
15 上海保得实业发展公司 28 上海市浦东新区
16 中华保得交通总公司武汉分公司 9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
17 北京天一保得航空服务公司 6 北京市海淀区
18 张家口保得电源有限公司 27 河北省张家口市
19 深圳保得丽昌运输有限公司 25 广东省深圳市
20 深圳市保得海运有限公司 55 广东省深圳市
21 湖北保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52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
三、 中国新兴矿产化工公司所属 255
企业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标准
22 中国新兴矿产化工公司阜新煤矿 67 辽宁省阜新市
23 邯郸筑城水泥厂 41 河北省邯郸市
24 秦皇岛新兴矿产化工储运中心 130 河北省秦皇岛市
25 大同三鼎实业公司 3 山西省大同市
26 新兴集团平顶山洗煤厂 10 河南省平顶山市
27 北京神波工贸公司 4 北京市海淀区
四、 北京戎利实业总公司所属企业总 287
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标准
28 大同长城(集团)公司 30 山西省大同市
29 太原睿祥实业总公司 40 山西省太原市
30 北京京泽贸易公司 24 北京市海淀区
31 北京长城制药厂 100 北京市丰台区
32 北京市丰军汽车修理厂 5 北京市丰台区
33 北京市京丰针织服装加工厂 2 北京市丰台区
34 北京大鹏航空货运代理站 16 北京市顺义区
35 北京金穗科技开发公司 15 北京市海淀区
36 北京戍利丰商贸中心 12 北京市丰台区
37 北京重柴商贸中心 10 北京市海淀区
38 北京戍利星光商贸中心 3 北京市宣武区
39 北京三利医药供应站 30 北京市丰台区
合计 3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