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总函〔2015〕89号颁布时间:2015-03-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实现政府采购物有所值的制度目标,财政部印发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税务总局采购中心联系。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2月9日
附件: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