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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3号颁布时间:2012-08-28
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我省将于10月1日起实施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为适应纳税人的经营活动需要,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增加2种增值税专用发票和11种普通发票票种,以满足“营改增”纳税人的发票使用需要。现将增加后的发票票种情况公告如下:
一、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目录(2012版)(见附件)
二、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目录(2012版)(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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