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上海市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第四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名单的通知

沪国税函〔2016〕137号颁布时间:2017-01-10

各区县税务局、市税务三分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有关规定,现将已向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办理备案手续的退税商店名单(第四批)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名单(第四批)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12月30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