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上海市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认定上海市燃气行业协会等42家单位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

沪国税发[2016]116号颁布时间:2016-10-09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市税务三分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沪财税[2014]72)、《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改〈上海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沪国税所[2014]22)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上海市燃气行业协会等42家单位获得上海市2016年第二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2016年第二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
海市2016年第二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
 
序号
纳税人识别码
单位名称
有效期限
征管分局名称
备注
1
310101501767648
上海市燃气行业协会
2015.8.1-2019.12.31
黄浦区税务局
 
2

上一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社会保险法》调整本市现行有关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

下一篇: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统计局关于本市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市场主体“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公告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