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税发〔2023〕38号 颁布时间:2023-07-27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各市(州)税务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税务局、吉林省梅河新区税务局(梅河口市税务局)、各县(市、区)税务局,各市(州)、县(市、区)工商联: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及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重要部署,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吉林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吉林省税务局、吉林省工商业联合会共同商定,在继续落实好税商联动“十项机制”“十项活动”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联动内容,发挥联动优势,集成联动成效,深入开展“税商联动+六直通”活动,推出22条具体措施,现通知如下:
一、税商联动+公平直通,打造一流的税收营商环境
1.快速办理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等涉税事项,不设任何壁垒。各类所有制企业办理税务登记类事项一律平等,纳税人可线上办理注册登记,相关税务文书、操作指引等由税务部门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免费寄递给纳税人。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无须再向税务部门报告登记变更信息。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在办理注销时,税务部门可即时注销,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降低民营企业经营成本。
2.建立涉税优惠政策清单,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制定通俗易懂、简洁明了的优惠政策清单、政策指引,通过税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向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相关税费优惠政策,确保各类所有制企业“应知尽知、应知快知”。统一政策执行口径,提高税费政策确定性和执行一致性,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跟踪提醒、精确辅导,确保“应享尽享、应享快享”。
3.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统一执法标准。进一步完善首违不罚制度,对民营企业首次发生《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中所列事项项目,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部门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进一步统一执法尺度,规范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对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民营企业,按照《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执行,强化“罚教结合”,促进税法遵从,在实施税务检查中,做到“无风险不检查、无审批不进户、无违法不停票”,当好民营企业发展的税务“守护者”。
4.完善税务信用记录共享和修复机制,发挥信用激励机制作用。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合规参与市场公平竞争,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纳税人,由主管税务部门按规定对其纳税信用级别进行补评、复评和修复。对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但已满12个月的纳税人,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纳税信用复评申请,税务部门于次月依据其近12个月的纳税信用状况,确定其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帮助民营企业将纳税信用转化为社会信用,参与市场公平竞争。
二、税商联动+政策直通,充分释放税费支持政策效应
5.开通税商直播平台,定期宣讲国家有关支持政策。依托吉林税务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喜马拉雅等平台,制作发布政策解读视频和音频,开展在线直播互动问答,及时准确向民营企业宣讲税费支持政策以及办税常见问题解决办法。依托“两个健康”综合服务平台、吉林省工商联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搭建民营经济政策网上直通车,帮助更多民营企业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用好用足政策,充分利用政策效应激励内生动力,促进企业增强发展后劲、可持续健康发展。
6.落细落实各类税费支持政策,助力企业发展壮大。依托税费优惠政策“标签”体系,定向投递税费政策、系统操作、提醒提示,推行免申请、零跑腿、即兑现,确保各项税费支持政策“红利”直达快享,缓解企业经营困难和资金压力,促进各类市场主体走出困境、稳定经营、逐步发展壮大。精准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支持高新技术类型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快速发展。精准落实出口退税政策,继续压缩办理时长、简化办理程序,对一类、二类的出口退税民营企业办理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全力支持民营外贸企业“走出去”发展。精准落实小微经营主体“六税两费”减半征收、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征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减轻小微企业税费负担,激发市场主体动力和活力。
7.完善税费支持政策督导机制,跟踪各项税费政策落实情况。省、市、县三级税务、工商联部门联合建立税费支持政策督导小组,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开展政策落实督导,了解掌握民营企业是否获知税费支持政策,是否存在应享未享税收优惠政策问题,检查有关部门是否存在超时办理、久拖不办等服务效率问题,并对违规违纪的人员进行问责处理,确保各项税费支持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每一户企业、每一名纳税人。
8.搭建协同平台,推动金融普惠等政策落地。深化银税合作,拓展“银税互动”平台建设,建立“税商银企”四方互动保障机制,开展惠企金融服务,推动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解决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问题,缓解资金压力。强化补链强链平台建设,拓展“纳税人供应链”功能,形成“产销清单”和“推荐清单”,帮助企业降低交易成本,实现有效购销,为民营企业发展赋能加力。
三、税商联动+诉求直通,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权益
9.设立民营企业诉求专线,加快办理解决。税务部门依托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启用民营企业诉求专线,开设7×24小时人工受理专席,全时受理民营企业诉求;在“吉税办”征纳互动平台微信小程序开设民营企业服务专区,在线受理诉求,支持语音、文字、视频、文件等多种诉求反映方式;在“可视答疑”开设专用渠道,面对面受理和解决民营企业诉求。工商联部门依托“两个健康”服务平台,收集民营企业的诉求。税务、工商联部门对各渠道收集到涉税的诉求,按照诉求快速办理机制,及时共享、分别办理、限时办理,并加大跟踪督办力度,确保“有诉即应、有诉必办”。
10.开展定期回访和视频直播解答,集中回应民营企业诉求。建立民营企业诉求回访机制,由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对已办理诉求进行回访,回访比例不低于50%,回访周期不超过1个月,对未解决或解决不彻底的问题重新办理、督办落实。对民营企业反映集中的问题,通过可视答疑、新闻发布会、视频直播等方式进行“云辅导”,确保民营企业关心关注的问题得到有效的回应和及时讲解。
11.实施领导包保和直连机制,有效解决问题。实行属地税务、工商部门领导包保责任制,针对民营企业反映集中的问题,由相关领导负责统筹协调,跟踪到底。对疑难问题,实行提级管理,由上级部门相关领导直连企业,牵头研究解决跨部门、跨地区疑难问题。推广民营企业“一台帐、五清单”直连服务,制作包保服务重点企业名册,建立税收服务包保工作台账,明确税务和工商联包保责任人,建立《税收政策直达清单》《涉税管理清单》《涉税风险提示清单》《涉税需求清单》《税企联动清单》等五张清单,确保重点民营企业问题指导到位、企业诉求处理到位、管理职能作用发挥到位。
12.搭建民营企业法律维权服务平台,及时解决涉税涉法诉求。推广通化市公检法司税“五站合一”模式,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涉税司法问题实行并联办理,共同开展破产案件全流程网上办理、涉税争议有效化解等工作,支持企业涉税案件合规整改工作,帮助民营企业防范重大涉税风险。
四、税商联动+办税直通,减轻民营企业办事成本
13.深化“多税合一”申报,缩短办税时长。开设电子税务局纳税人端“汇总申报”功能,支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财产和行为税等十余个税种合并一次申报,实现多税种“一个入口、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纳、一张凭证”,最大限度减少纳税人申报次数和频次,缩短纳税人的办税时长。
14.优化“非接触式”办税,增强办税体验。在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开通民营企业服务专线,提供视频互动、同屏辅助、远程帮办等多样化服务方式,满足“问、办、查、评、送+网格化服务”等全方位办税服务需求,打造精准推送、在线辅导、网格化服务等现代化服务模式,提升民营企业个性化办税服务体验。
15.推行“专窗”服务,提升服务质效。在各级办税服务厅设立民营企业服务“专窗”,为民营企业提供预约办税、延时服务、免填单服务、同城通办、跨省通办等优质服务。在“吉税办”征纳互动平台建立民营企业服务专区,提供手机叫号、等候查询、在线预审、办税导航等服务,进一步提升办事效率。
16.实施税务“管家式”服务,促进“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壮大。为“专精特新”民营企业及科技“小巨人”民营企业量身订制“一企一专家”“一企一专档”“一企一专策”三项专属服务,建立税商企常态化互联互通机制,推动专精特新企业规模和影响力不断扩大。
17.开展专业服务,支持企业上市重组。为上市辅导期企业提供“一对一”的精细化、定制化服务,及时解答企业在政策享受、纳税申报、信用服务等方面的问题,依法依规出具税务合规证明。研判企业可能遇到的税收风险,有针对性地开展风险预警,进一步简化和规范破产企业涉税信息查询、纳税申报、税收债权确认等事项办理,助力企业化解涉税风险。
五、税商联动+党建直通,提振民营经济人士发展信心
18.开展联学联建,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各级税务部门联合本级工商联及所属商会、行业协会,共同筹划建立党建共建联合机制,实现“税商企”党支部对接。发挥党建“把方向、聚合力、强素质、提士气、优作风”作用,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赋能,为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助力。
19.建立税商企党建基地,强化党建引领。各级税务部门联合本级工商联,依托属地重点民营企业建立税商企党建基地。围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扎根吉林创新发展”,深入开展主题党日、学习交流研讨等活动,提振民营企业家信心,引导民营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推进绿色发展、承担更多社会责任。
20.组织开展培训,强化企业家社会责任。开展民营企业信用建设体系业务培训,提升民营企业信用意识和信用管理水平。开展民营企业家素能培训,增强民营经济人士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升发展信心。
六、税商联动+宣传直通,营造民营经济发展良好氛围
21.开展典型宣传,激发民营企业家的奋斗精神。联合宣传部门和各级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对接,围绕“落实优惠政策利企”“优化营商环境暖企”“创新服务举措助企”等主题,加强对优秀民营企业典型的宣传,实现税商企“多赢”融合报道,激励更多的民营企业家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扎根吉林、贡献吉林、发展吉林。
22.开展上规模民营企业培育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开展上规模民营企业发展情况调研,了解企业经营规模、发展前景、盈利能力、税收贡献、研发能力等发展状况,促进上规模民营企业发展壮大,选树优秀民营企业,通过主流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报道。
各级税务、工商联部门要充分认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重要性,站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胸怀“国之大者”,聚焦“国之要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联动合力,提升联动成效,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坚强支撑;进一步压实责任,各负其职、各尽其责,集中精力和智慧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帮助;进一步强化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目标导向,狠抓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和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做出税商应有的贡献。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吉林省工商业联合会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