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深圳市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双轨试点出口企业离线版出口退[免]税申报系统的通知

颁布时间:1970-01-01

双轨试点出口企业:
  感谢各双轨试点出口企业对深圳出口退税双轨工作的支持,现将双轨试点期间使用的离线版出口退(免)税申报系统发布如下,请下载使用。
  双轨试点生产企业请下载:双轨试点生产企业用申报系统
  双轨试点外贸企业请下载:双轨试点外贸企业用申报系统
  其他出口企业请注意,本次发布的离线版出口退(免)税申报系统仅供深圳各区确定的双轨试点企业使用,未收到双轨试点通知的企业,请勿下载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0年11月27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