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08年外商投资企业财政联合年检及会计报表汇总工作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8-02-25
各市县财政局、洋浦财政局、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有关通知及我省实际,为了做好我省2008年度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财政联合年检和各级财政部门2007年度外商投资企业会计报表汇总以及做好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管理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审核工作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年度审计报告,是联合年检各部门审查企业报送的材料之一,各会计师事务所受理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审计业务,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独立审计准则、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好2007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为配合我省各级财政部门做好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及2007年度会计报表审核工作,各会计师事务所为外商投资企业出具2007年度审计报告时,还需单独说明以下事项:
(一) 企业提供的财政登记证号是否与原证件一致;
(二) 企业注册资本与财政登记证是否一致;
(三) 财政登记证副本上是否办理了2006年度财政年
检事项。
(四) 本所受理该企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年限;
(五)确认外商投资企业参加财政年检需提交的2006年度会计报表填报是否与出具的财务报告数据一致并盖章[会计报表格式由财政部统一编制,各会计事务所受理外商投资企业财务报告审计时通知企业上网下载。网址为:从www.jiuqi.com.cn网站进入久其网站下载会计报表电子表样[操作流程按(附件2)操作]。
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各级财政年检部门要认真审核,并根据省财政厅制定的审核表格进行统计(附件1),会计师事务所如有出具虚假报告或不按以上要求操作等行为,各级财政年检部门一经发现要及时通知纠正,对未按通知要求进行纠正的会计师事务所,须将情况及时上报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并通报有关年检部门和外商投资企业。
二、关于做好外商投资企业财政联合年检工作
我省2008年的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仍采用网上联合年检方式,三亚市、琼海市、文昌市、万宁市、儋州市、东方市、洋浦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洋浦) 的外商投资企业财政联合年检由当地财政部门负责(包括网上审核);海口市、五指山市、陵水县、定安县、屯昌县、琼中县、保亭县、白沙县、乐东县、澄迈县、临高县、昌江县等地外商投资企业财政联合年检工作由海口市财政局协助省财政厅负责(包括网上审核)。各地联合年检办公时间,由商务部门负责通知。
外商投资企业参加财政联合年检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年检报告书复印件(由企业上网填报,并通过网上商务等部门审核后打印);
(二)财政登记证副本;
(三)会计事务所确认盖章2007年度会计报表
(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7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包括省财政厅要求单独说明事项);
(五)企业验资报告复印件等( 仅限2007年度缴纳出资企业提交)。
对上述材料各地财政部门要认真审核,对经审核通过年检的,应在财政登记证副本上加盖省财政厅统一颁发的财政年检合格印章。未按以上要求报送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外商投资企业,主管财政部门应立即打回,并限期修改补充,如不能通过财政年检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及时向其他联合年检各部门通报情况,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二、关于做好2007年度外商投资企业会计报表上报工作
我省2007年度外商投资企业会计报表汇总和分析工作,三亚市、琼海市、文昌市、万宁市、儋州市、东方市、洋浦外商投资企业会计报表的审核汇总及电脑录入工作由当地财政部门负责;海口市、五指山市、陵水县、定安县、屯昌县、琼中县、保亭县、白沙县、乐东县、澄迈县、临高县、昌江县等地由海口市财政局协助省财政厅负责。
各地财政部门要认真总结以前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财务报告编制、汇总过程中的经验,认真做好2007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核和汇总工作,汇编本地区外商投资企业财务情况综合分析及对有关问题的说明,应包括企业投产经营情况、报表汇总户数与参加财政联合年检的户数情况、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原因及改进意见等,并于2008年6月30日之前将本地区财政年检和报表汇总分析等书面情况报送省财政厅,同时将电脑录入的分户数据从网上发送省财政厅企业处集中汇审。2007年度外商投资企业会计报表格式及报表参数,负责审核汇总各地财政部门可到久其公司网站下载区下载。网址为:www.jiuqi.com.cn。
四、关于做好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管理工作
财政登记工作,是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和财政监督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基础工作。我省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工作按属地管理,海口市、三亚市、琼海市、文昌市、万宁市、儋州市、东方市、洋浦等地的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管理工作,由当地财政部门负责;五指山市、陵水县、定安县、屯昌县、琼中县、保亭县、白沙县、乐东县、澄迈县、临高县、昌江县等地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管理工作,由当地财政部门协助省财政厅负责,当地财政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申报的《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表》进行初审后,上报省财政厅审核发证。为了继续做好我省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管理工作,对不办理财政登记(包括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或者不申请办理年检的企业,由负责财政登记管理的财政机关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工字[1996]126号文)有关规定处理。
各会计师事务所要严格按财政部《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工字[1996]126号文)(附件)的有关规定,对未办理财政登记证和未在2007年参加财政年检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得受理外商投资企业验资、查帐、年检审计业务,并通知企业及时到各地负责财政登记管理的财政机关补办有关手续。
五、有关要求
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财政登记、联合年检、会计报表收集与汇总、会计决算报表核查等项工作是财政部门的重要职责。各地财政部门要周密布置,精心组织,对从未参加财政年检的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主动与联合年检各部门协调配合,努力提高企业的参检率,确保我省财政年检及会计报表汇总工作的顺利进行。省财政厅将根据各地报送时间和数据信息质量进行审核评比。
我省2003年度换发的财政登记证副本,如财政登记证副本上年检纪录已有五年的,各地财政登记管理部门,要及时给予换发新财政登记证副本。财政登记证统一由省财政厅印发。
附件:1、200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审核统计表;
2、外资企业登陆久其网站下载会计报表电子表样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