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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提高冶金矿山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标准的通知

桂财企[2005]1号颁布时间:2005-01-11


各市财政局,区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提高冶金矿山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标准的通知》(财企[2004]32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企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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