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将桂版优秀图书奖桂版优秀音像电子出版物奖合并为桂版优秀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奖的批复
桂政办函[2000]349号颁布时间:2000-12-21
自治区新闻出版局:
你局《关于桂版优秀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奖评奖有关问题的请示》(桂新出报[2000]138号)悉。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桂版优秀图书奖”、“桂版优秀音像电子出版物奖”合并为“桂版优秀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奖”。
二、“桂版优秀图书奖”至2000年已评十届,考虑到历史的衔接,从2001年起,新设立的“桂版优秀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奖”的评奖作为第十一届,今后每两年评选一次。
三、“桂版优秀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奖”仍为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的奖项,由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荣誉证书,但不与工资、级别和职称等挂钩。具体评奖工作由你局负责,评奖结果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
四、请你局草拟《桂版优秀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奖评奖暂行办法》,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作为今后评奖的依据。
五、评奖经费及奖金由你局自筹。凡获“桂版优秀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奖”的,其所得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六、原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桂政办函[1991]460号、[1997]99号文自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