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广西省财政法规库 >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

桂财会[2002]2号颁布时间:2002-01-07

     2002年1月7日 桂财会[2002]2号 各地、市财政局,区直有关单位,区直有关企业: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的 通知》(财会[2001]6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 及时反馈我厅。 附件:财政部关于印发《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 (1)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