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09-06-16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关于开展2009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粤注协[2009]102号),我会将于7月上旬起开展全省2009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实地检查时间约3周,检查全面工作至10月底前结束。为满足检查工作需要,请你所推荐1名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较高专业素质、丰富实践经验的注册会计师参与本次检查工作。推荐的注册会计师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担任事务所审计项目负责人以上职务;
2、在事务所从事注册会计师工作3年以上;
3、熟悉会计、审计等专业理论和实务;
4、最近三年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
5、身体健康,年龄在45岁以下。
请你所做好推荐工作,于6月26日前按要求填妥《检查人员推荐表》(附件二)并传真至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监管部。
联系人:王建华、李茵;
联系电话:83308972;
传真电话:83184285。
附件:
一、推荐检查人员事务所名单
二、检查人员推荐表
二○○九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