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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

甘国税函发[2003]42号颁布时间:2003-03-13

     2003年3月13日 甘国税函发[2003]42号 各市、地、州国家税务局,矿区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补充 通知》(财税[2003]1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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