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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管理的通知

桂地税发[2005]25号颁布时间:2005-02-21


各市、县(市)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城区(开发区)分局、直属局、稽查局,区地税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5]11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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