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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期货经纪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桂地税发[2005]24号
颁布时间:2005-02-21
各市、县(市)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城区(开发区)分局、直属局、稽查局,区地税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期货经纪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5]10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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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公司缴纳证券结算风险基金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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