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颁布时间:2016-02-16
为方便纳税人,根据《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推广发票网开管理系统的通知》(鲁地税函〔2014〕21号),从2016年2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将建筑业、房地产业发票的开具程序由原“山东地税网上申报系统”中的“项目管理”模块调整为使用“山东地税网络发票开具系统”(网址http://www.sdds-wskp.com)开具。
特此公告。本公告自2016年2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
济南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