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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阿(阿尔巴尼亚)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冀国税函[2004]486号
颁布时间:2004-11-17
2004年11月17日 冀国税函[2004]486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阿(阿尔巴尼亚)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 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国税函[2004]110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 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阿(阿尔巴尼亚)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 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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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有关处理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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