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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有关处理事项的通知
冀国税函[2004]480号
颁布时间:2004-11-17
2004年11月17日 冀国税函[2004]480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有关处理事项的通知》 (国税函[2004]119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有关处理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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