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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秦皇岛天鼎化工有限公司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冀国税函[2004]199号
颁布时间:2004-04-13
2004年4月13日 冀国税函[2004]199号 秦皇岛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秦皇岛天鼎化工有限公司购买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的请示》(秦国 税发[2004]50号)收悉。秦皇岛天鼎化工有限公司,是于2001年4月成立 的中外合资企业,投资总额2000万美元,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主要生产经营 复合(混)肥及其包装物,属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项目。该企业2 003年度购买国产设备投资335373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 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 000]49号)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管理 办法》(国税发[2000]90号)的规定,同意该企业2003年购买的国产设备 335373元的40%即134149. 2元,可从2003年比2002年新增的 企业所得税中抵免,不足抵免的可以延续抵免,但抵免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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