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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税收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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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天津开发区国税关于2006年5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6-04-18
开发区各有关纳税人:
根据天津市国税局通知,现将2006年5月份增值税抄税及申报缴款期限明确如下:
增值税抄税顺延至2006年5月15日;
申报缴款期限顺延至2006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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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我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2006年度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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