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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机构设置问题的通知

津国税人[2005]第112号颁布时间:2005-09-08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机构设置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756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经研究确定,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机构设置定名为天津市河东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车辆购置税),级别为正科级:撤消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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