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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取得搬迁补偿费收入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津国税外[2003]24号颁布时间:2003-03-04

     2003年3月4日 津国税外[2003]24号 涉外税收各征管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取得搬迁补偿费收入税务处理 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1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取得搬迁补偿费收入税务处理问题 的批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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