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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津国税外[2003]41号颁布时间:2003-04-24

     2003年4月24日 津国税外[2003]41号 涉外税收管理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 税发[2003]28号)转发给你局,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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