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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制止社会上乱办会计准则培训班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财会[1996]49号
颁布时间:1996-08-23
1996年8月23日 财会[1996]49号 各区、县财政局、各主管局(总公司): 现将财政部《关于制止社会上乱办会计准则培训班问题的通知》(财会办字 [1996]20号),转发给你们,请转告所属单位遵照执行。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制止社会上乱办会计准则培训班问题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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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市财政局等四部门(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的安排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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