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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费用扣除标准
录入时间:2009-01-05
【中华财税网2009/1/5信息】 问:我是个体工商户,请问费用每个月可以扣除多少?
答:根据《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5号)文件规定,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24000元/年(2000元/月)。
所以您每个月的扣除标准是20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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