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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佛山市分行2003年度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的批复
粤国税函[2005]250号
颁布时间:2005-06-06
2005年6月6日 粤国税函[2005]250号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佛山市分行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的请示》(佛国税发 [2004]111号)悉。根据《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 务总局令第4号)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审批权限的 通知
》(国税发[2005]11号)规定,经审核,同意中国建设银行佛山市分行 在2003年度税前扣除佛山市建业发展公司贷款的呆账损失人民币 360,126,685.38元。 此复。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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