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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阳江市分行2005年度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的批复
粤国税函[2005]251号
颁布时间:2005-06-06
2005年6月6日 粤国税函[2005]251号 阳江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阳江市分行申请审批2003年度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的 请示》(阳国税发[2004]52号)悉。根据《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 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号)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 扣除审批权限的通知
》(国税发[2005]11号)规定,经审核,同意中国建设 银行阳江市分行在2005年度税前扣除阳江市建设发展股份公司贷款的呆账损失人 民币5,319.57万元。 此复。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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