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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国税函[2008]476号颁布时间:2008-09-16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小汽车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关内容的通知》(国税函[2008]757号)转发给你们,纸制《小汽车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暂由各局自印。 2008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