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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国税函[2008]224号颁布时间:2008-04-09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关于补充及更正协定股息税率情况一览表的通知》(际便函[2008]3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