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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国税发[2008]106号颁布时间:2008-04-16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为骗取出口退税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3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