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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油机税控装置安装有关问题的通知

皖国税函[2001]508号颁布时间:2001-09-30

     2001年9月30日 皖国税函[2001]508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9月份召开的加油机税控装置安装工作会议精神, 确保我省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强化领导,充实力量,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安装进度,确保全省加油机税控 装置安装工作在年底前基本结束。要主动将加油机税控装置安装工作情况向当地政府 汇报,争取支持;同时加强与技术监督、消防、公安、工商、安装单位等部门的配合 与协调,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二、对无营业执照、无《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以及其他属于清理整顿对象 的加油站,暂不安装税控装置,待清理整顿后,再确定是否安装。   三、对已安装税控装置的加油站,要主动联系和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抓紧进行 质量检测,以解决整机防爆问题。   四、要督促安装单位切实做好售后服务工作,确保因产品质量、安装技术造成加 油机不能正常运转等问题及时解决。   五、要加强与“两大集团”成员单位的联系,督促其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有 关规定,加快安装进度,按期完成安装任务。   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为及时掌握加油机税控装置安装工作进展情况,从 10月起,各地要将“加油站税控装置安装统计表”(见附件)按月上报省局(征收 管理处)(附件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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