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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汇总或合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

皖国税发[2001]119号颁布时间:2001-08-14

     2001年8月14日 皖国税发[2001]119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总、分支机构和外国企业各营业机构实行汇 总或合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总、分支机构或各营业机构往往设立在不同的地 区,容易造成纳税管理上的脱节。为了加强和规范外商投资企业总、分支机构和外国 企业各营业机构汇总或合并申报纳税管理,省国税局制定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 业汇总或合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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