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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涉及出口退税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进[2004]36号
颁布时间:2004-07-13
2004年7月13日 沪国税进[2004]36号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涉及出口退税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工作 的通知》(国税发[2004]7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涉及出口退税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工作的通 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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