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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船舶、大型成套机电设备有关退(免)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进[2004]37号
颁布时间:2004-07-14
2004年7月14日 沪国税进[2004]37号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船舶、大型成套机电设备有关退(免)税问题的通 知》(国税发[2004]7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请各分局将批准实 行“先退税后核销”办法的企业名单报市局备案。 特此通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船舶、大型成套机电设备有关退(免)税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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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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