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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沪税稽(1994)30号
颁布时间:1994-02-28
1994年2月28日 沪税稽(1994)30号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通知 》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转发给你们, 请你们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学习一并组织有关人员学习。 市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 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本市现行发票管理的具体情况,制定出具体规定和 操作步骤。 附件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1993)157号)(略) 附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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