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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税收会计核算、凭证传递操作规程》的通知
内国税计字[1995]547号
颁布时间:1995-11-15
1995年11月15日 内国税计字[1995]547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确保税收会计改革工作在全区国税系统如期推行,区局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 了《税收会计核算、凭证传递操作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税收会计核算、凭证传递操作规程 税收会计核算、凭证传递操作规程是税收征收管理操作规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税 收会计全面核算、监督税收资金运动的制度保证。选择不同的税收会计核算方式,应 制订与之相适应的税收会计核算程序和会计凭证传递的操作规程。 一、1996年我区国税系统确立的税收会计核算方式 旗县级税务局(包括盟市直属分局、市、区局,下同)使用电子计算机处理税收 会计核算过程,即由征收管理部门(征管、稽查和流转税管理部门)收集审核、整理 和传递各种应征、待解、待征、上解、减免等原始凭证,计会部门根据这些原始凭证 对旗县税务局本级机关内征收管理部门所管辖的纳税人实行分户核算。其它手工核算 的基层税务所作为报帐单位,按照区局决定的“一级核算、二级管理”的过渡核算办 法,由税务所会计设置和登记分户台帐及单式会计总帐(如果税务所人员充足,各种 条件已经具备,也可以严格按照“上解单位”实行复式记帐、单独核算)。定期向旗 县级税务局会计部门编报会计原始凭证汇总单,再由旗县级税务局计会部门进行总分 类和明细分类核算,并按月向税务所、征收管理部门反馈有关核算成果资料和进行对 帐工作,最后由旗县税务局计会部门利用微机统一编制税收旬报、电月报和税收会计、 统计月报表。 二、设置、建立会计帐簿过程的凭证资料传递 (一)各类税收会计明细帐科目的设置要求 1.应征类:“应征工商税收”按税种设二级明细科目;“应征企业所得税”按 经济类型设二级明细科目。 2.待征类:“待证工商税”、“待征其他收入”按纳税户或上解单位(税务所) 设二级明细科目,按税种和收入种类设三级明细科目;“待征企业所得税”按纳税户 (上解单位)设二级明细科目,按“经济类型”设三级明细科目;“待征能交基金”、 “待征调节基金”按纳税户设二级明细科目。 3.上解类:“上解工商税收”按税种设二级明细科目,其它不设。 4.待解税金按上解单位(所)设二级明细科目。 5.在途税金按“工商税收”、“企业所得税”、“能交基金”、“调节基金” 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6.入库类:按预算收入科目款项、级次设二级明细科目。 7.提退税金按“工商税收”、“企业所得税”、“能交基金”、“调节基金” 及其他收入种类设二级明细科目。 8.待处理损失税金、损失税金核销按“工商税收”、“企业所得税”、“能交 基金”、“调节基金”及“其他收入”大类设二级明细科目。 9.保管款不设二级明细科目。 (二)税务登记基础资料的传递 为满足对企业分户核算的要求,特别是“待征类”帐户分户明细帐簿的建立 (“待征税金明细帐(分户帐)”可作为企业的征收台帐)以及计算机录入企业基本 信息的需要,征收、管理部门应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关于清理、统计税务登记 户籍管理基础资料的通知》(内国税征字[1995]496号)文件要求,逐户认 真填列“税务登记户籍管理基础资料统计表”,务必在1995年12月5日前将 “税务登记统计表”传递到计会部门,计会部门必须在1995年12月10日完成 分户明细帐的建立以及微机录入有关企业基本信息工作。 1.基层税务所在手工核算的条件下,可按照以下方法设立分户明细帐:一是将 重点税源户分别设明细;二是对非重点税源户(一般是集体)按行业没有代表性的几 个综合其他户;三是对“双定”户可以分组、分片设置,也可以设一个帐户;四是对 扣缴义务人、代征单位(人)可合并设一个帐户。 2.旗县税务局会计由于利用计算机进行核算,所以原则上要求各地按户设立 “待征类帐户”明细帐,结合我区的具体情况,按照区局制定的“一级核算、二级管 理”核算办法,只对旗县税务局机关征收、管理部门的管户实行分户核算,设置分户 明细帐,而对下属税务所的管户不再分户设帐,只按“税务所”设分所明细帐。 三、结转、登记1996年有关帐户“期初余额”过程的凭证、资料传递 确认和登记1996年有关帐户“期初余额”是实施新的税收会计核算的第一步 工作,也是记载税收资金的第一笔数。需要核实、确认、登记“期初余额”的帐户主 要是:“应征类帐户”、“待解税金”、“待征税金”、“多交税金”、“在途税金”、 “待处理损失税金”等帐户。首先,征收管理部门必须在1995年底前将核实后的 “企业欠税统计表”(欠税统计口径:截止1995年12月底企业累计欠税金额) 以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期初存货已征税款留抵数额表”一并传递到计会部门。个体 科(个体征收柜台)的征收人员应将所收税金、完税证报查联以及未批准、核销的 “丢失、损失税款报告表”交会计人员,由会计人员汇总填制“1996年帐户期初 余额表”(表样附后),税务所会计应将“1996年帐户期初余额表”汇总上报旗 县税务局计会部门一份,税务所留存一份。会计人员应根据汇总后的“1996年帐 户期初余额表”登记总分类帐,根据“企业欠税统计表”登记明细分类帐,在所有帐 户登记之后,应按照帐户余额平衡关系做试算平衡工作,确保登帐数据的准确无误。 四、申报、缴纳税款过程的核算与凭证传递 (一)税务所(上解单位)征收人员(征收组)向会计传递原始凭证过程 个体组征收管理人员(征收柜台)应按季将“双定户”的“定期定额税款核定通 知书”或“定税清册”、“调整定额税款通知书”、“(双定户)停歇业申请表”及 时传递到税务所会计,做为核算“应征税金”、“待征税金”的原始凭证,征收人员 平时按月向会计结报税款征、解情况。征收人员(个体柜台)将所收税款已汇总缴入 国库经收处的,应持“完税证”、“汇总缴款书报查联”、“小额退税凭证”、“税 款结报单”报税务所会计,作为“应征”、“上解”核算的原始凭证。如果征收员将 当日所收税款(现金)没有及时汇总缴入国库经收处,应将税款、“完税证报查联” (三联完税证、定额完税证、滞纳金罚款收据)、“税款结报单”交会计做“应征”、 “待解”核算的原始凭证。 税务所的集体、私营、联营等征收组应每5日将“企业纳税申报表”、“税收专 用交款书报查联”送交会计人员,作“应征”、“上解”核算伪原始凭证。 (二)税务所会计向上级计会部门的凭证、资料传递 税务所会计向上级计会部门传递的凭证、资料有三种“原始凭证汇总单”和一个 “收入日报表”,凭证的具体编制、传递要求如下: 1.“应征凭证汇总单”是税务所会计根据本期所有应征凭证汇总编制的,专门 向上级税务局上报应征税金发生情况的一种原始凭证汇总单,是旗县税务局核算应征 税金的原始凭证(“应征凭证汇总单”样式附后)。 2.“上解凭证汇总单”是税务所会计根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自收现金税款 的征收员自行向国库经收处缴纳税款的所有缴款书报查联汇总编制的,是向上级单位 (旗县税务局)上报税款上解情况的一种原始凭证汇总单。是上级单位核算在途税金 的原始凭证(上解凭证汇总单样式附后)。 3.“征前减免凭证汇总单”是税务所根据各种征前实际减免凭证汇总编制的, 向上级税务局计会部门上报征前减免情况的一种原始凭证汇总单。它是旗县税务局核 算减免税金的原始凭证(征前减免凭证汇总单样式附后)。 以上三种“原始凭证汇总单”均要求至少每10天上报一次(以满足收入“电旬 报”需要)。各种原始凭证汇总单必须严格按照《税收会计核算办法》、《税收会计 培训讲义》有关要求认真填列。 4,“乡金库收入日报表”。是指税务所将部分征收的税款缴入乡级金库,作为 乡财政的固定收入。如果“税收专用交款书回执联”不往县级金库划转,则要求税务 所会计人员按五日、十日将“乡金库收入日报表”、“税收专用交款书回执联”、 “收入退还书报查联”及时传递到旗县税务局计会部门。它是旗县税务局核算部分收 入入库、提退的原始凭证。 (三)县级税务局征管科(股、征收大厅)的各种原始凭证的传递 县级税务局征管科(股)向计会股可以及时传递原始凭证,但凭证比较多,传递 频繁,故要有一定的传递程序,由于旗县级税务局利用计算机处理核算过程,所以对 证管科(股)的管户全部按户核算。征管科(股)要及时将纳税户的登记信息、纳税 事项核定、纳税户的变更登记、停歇业登记和注销登记以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款 留抵情况,欠税情况等文书资料随时传递到计会股。在每月的纳税申报期,征管科 (股)要将企业的各种纳税申报表、缴款书(存根联)、延期申报批准文书和延期纳 税批准文书等有关凭证可以按每天、第2天、每5天期限,分期及时移交计会部门进 行计算机核算。申报期过后,由于纳税事务减少,故可按5天一次进行凭证的传递。 征管科(股)要对所传递的凭证进行认真审核,各种凭证(除缴款书外)应一式三份, 一份给纳税人,一份征管科(股)留存,一份传到计会科(股)进行税收会计核算。 各级旗县税务局设置的稽查分局、发票管理部门一般都不直接征收税款和罚款,而应 该按管转范围交由征管部门统一征收、进行补征、罚款处理,最后由征收管理部门统 一传递有关税款征解凭证。但如果有的稽查部门和发票管理部门是自行征收税款和罚 款,则可直接将有关税务处理文书、征解原始凭证传递到计会部门统一进行核算。 (四)旗县税务局计会部门要按月给税务所反馈“入库”、“提退清单”资料, 以便税务所反映上解收入净额。 (五)各旗县税务局(市直属分局、城市分局)是会计人员通过操作微机处理会 计核算,为保证录入数据的安全性和检测会计软件、程序的可靠性、合理性,区局要 求各地将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区局税收会计改革领导小组。微机打印、备份、 装订的有关凭证、帐、表要求如下: 1.按日打印“记帐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单”、“分级次、科目入库对帐单”, 月底一次装订。 2.按旬打印“税收旬报表”。 3.按月打印所有“会计帐簿”、“税收电月报”、“税收会计、统计月报表”、 “分级次科目对帐单”、“分科(所)收入进度表”、“税收任务计划执行情况表”、 “分科所提退清单”,各种帐簿要求年终一次整理装订。 4.计算机录入的数据,要求最少每月备份一次,并将备份的软盘存放到安全的 地方,按照有关会计凭证、数据保管年限管理。 (六)编制税收会计报表、统计报表的注意事项 1.“应征税金明细报表”、“入库税金明细报表”、“欠缴税金明细报表”、 “减免税金明细报表”、“在途税金明细报表”均按对应帐户的“期末余额”填列。 2.“提退税金”明细报表是根据“提退税金”帐户的“借方累计发生额”填列 的。 3.所有税收统计报表是根据各项收入的入库数填列的。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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