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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内国税计字[1995]470号
颁布时间:1995-10-05
1995年10月5日 内国税计字[1995]470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国 税发[1995]159号)转发给你们,请自地严密部署、细心组织、认真执行, 确保1996年1月1日起全区如期推行新的税收会计核算制度。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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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柴油出口退税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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