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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协调配合严格出口退税报关单管理和加强防伪鉴别措施的联合通知

内国税出字[1996]64号颁布时间:1996-01-31

     1996年1月31日 内国税出字[1996]64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协调配合严格出口退税报关单管理和加 强防伪鉴别措施的联合通知》(署监[1996]3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 执行。 附件: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协调配合严格出口退税报关单管理和加强防 伪鉴别措施的联合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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