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益方科技

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内蒙古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系统所属企业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内财税字[1997]1140号颁布时间:1997-12-17

     1997年12月17日 内财税字[1997]1140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局、国税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系统所属企业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7]13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系统所属企业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3)

会员登录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